七臺河市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供水價格信息
時間:2023-09-22 08:49 點擊次數:
市供排水總公司:
你公司《關于七臺河市供排水總公司水費價格調整的請示》(七供排水呈【2021】7號)收悉。由于人工費用、原材料價格、設備更新維護費用等逐年增加,特別是我市為提高供水水質,自興凱湖調水以來,供水成本大幅度提高。為促進節能減排和節約用水,減少供水企業虧損,保障正常生產運營,依據《城市供水條例》、《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》等相關規定,經市政府十一屆六十四次常務會議批準,調整你公司供水價格如下:
一、居民生活用水:
普通居民用戶用水實行階梯價格,
第一階梯
價格由1.7元/立方米調整為2.2元/立方米
水量標準由每年每戶160立方米以下部分調整為每年每戶144立方米以下部分;
第二階梯
價格由2.55元/立方米調整為3.3元/立方米
水量標準由每年每戶160立方米以上至260立方米以下部分調整為每年每戶144立方米以上至248立方米以下部分;
第三階梯
價格由5.1元/立方米調整為6.6元/立方米
水量標準由每年每戶260立方米以上部分調整為每年每戶248立方米以上部分。戶籍人口多于3人的,每增加1人每年各階梯水量分別增加30立方。
經濟困難家庭用戶:
第一階梯價格核定為1.7元/立方米
第二階梯價格核定為2.55元/立方米
第三階梯價格核定為5.1元/立方米
各階梯水量標準同普通用戶。
執行居民水價的非居民用戶:
水價標準由現行1.7元/立方米調整為2.42元/立方米(不執行階梯價格)。
二、非居民用水:
價格標準由現行6.0元/立方米調整為6.5元/立方米
非居民用水實行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,超定額超計劃用水20%(含20%)以下的,超用部分執行正常水價標準;超定額超計劃用水20%-50%(含50%)的,超用部分執行正常水價加1倍標準;超定額超計劃用水50%以上的,超用部分執行正常水價加2倍標準。
三、特種行業用水:
價格標準由10.0元/立方米調整為12.0元/立方米
你公司要落實執行工商用水同價、居民階梯水價、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和經濟困難家庭低價等價格政策。加強管理,減少水量損耗,降低供水成本。做好調整后供水價格的公示及宣傳解釋工作。
本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執行。
七臺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
2021年10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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